工作制度
医学工程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
一、医学工程管理办公室在分管院长直接领导下,依据相关法规行使其管理职能。
二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程序,进行年度设备采购预算,拟定医疗设备采购计划,经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通过,报院长批准后交由招采部门组织实施。
三、负责根据医院发展和临床需要,进行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临床需求调研、招标前市场调研、招标参数制定、参与招标采购、验收入库、立账建档、报废清查等医疗装备全生命周期管理。
四、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产权确定、账目管理、规划调配、使用管理、效益考核、报废清查等项工作。
五、负责全院仪器设备的维修、保养工作,保障设备处于完好状态,确保急救、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。
六、建立全院医疗设备应急调配机制,并组织实施,提高设备使用率。
七、负责计量设备、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,定期检定。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,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及档案。
八、组织开展大型医疗设备效益分析工作,为合理配置医疗设备提供决策依据。
九、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,做好设备仪器说明书、技术资料及维修记录的建档、登记、保管工作。
十、负责全院医用氧气供应、供气系统的维修、保养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全院医用耗材、检验试剂的供应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医疗器械使用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管理工作。
十三、按医院管理要求,定期对管理人员、保管人员等重点风险防控岗位进行轮岗、换岗,且由事业编制人员从事上述岗位。管理人员2-3年轮岗、换岗一次;供应、仓库保管人员1-2年轮岗、换岗一次。
十四、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